发布日期:2022/10/08 来源:公路科 浏览量:3165
委员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修建镇安县东坪至山阳县漫川高速公路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您建议修建的镇安县东坪至山阳县漫川高速公路起点位于镇安县青铜关镇东坪村(塔云山景区),经高峰镇(兰花产业园)、米粮镇(黑龙潭景区)、杨地镇(月亮洞景区、天蓬山寨景区)、南宽坪镇,终于漫川关镇(漫川古镇景区),目的是想把两县六镇的现有景区串联起来,形成一条高速旅游通道,发展和壮大旅游产业。您的建设规划构想的确不错,但目前还不具备实施条件:
首先,现行规划政策不允许。一是您规划的高速公路路线目前已经规划了S314和G242两条路线,分别串联了两县六镇,且S314镇安境内已经升等改造为二级公路、山阳境内“十四五”规划拟升等改造为二级公路,G242板岩镇至漫川关镇段拟纳入“十五五”规划进行升等改造。至少在本次路网规划调整期内,该走廊带内现有干线路网规划升等改造后能够满足交通出行需求。二是按照《陕西省交通运输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陕政办发[2020]35号)规定,“省级承担省级高速公路的宏观管理、专项规划、政策决定、监督评价、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等职责。根据不同实施主体,省级和市县分别承担建设、养护、管理、运营等职责。”,省级高速公路规划权限在省上。三是《陕西省省级公路网规划(2018-2035年》已于2018年12月份印发公布,短期内不会再进行调整。我市的经济实力目前还不具备规划建设市级高速公路的条件。
其次,当前市县财力不允许。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国办发[2019]33号)以及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陕西省交通运输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陕政办发[2020]35号)中明确了“普通国道、省道及省级高速公路的建、养、管、运由省级与市县共同承担省级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对应的支出责任”。目前我市七县区政府财政债务均已超警戒红线,西十、西康高铁和丹宁东、洛卢高速已经启动建设,丹宁西、澄商高速前期工作正加速推进,市县财政无法提供资金支持更多的高速公路建设。
所以,您建议修建的东坪至漫川高速公路目前不具备实施条件。后期,我局将督促山阳县尽快启动S314镇安界至安门口段升等改造,为您规划的这一旅游路线提供安全快捷的通行条件,为我市全域旅游发展提供便捷的交通保障。
以上回复如有不妥,敬请谅解,我们将认真采纳您的宝贵意见,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同时,欢迎继续为我市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提出更好的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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