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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5bet世界杯欢迎您_365bet娱乐登录_365batapp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0/08/06     来源:执法科    浏览量:8668

         

        1  总  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处置我市交通运输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依法规范的应急处置体系,提高我局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风险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社会危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促进我市交通运输事业安全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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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陕西省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省、市政府相关专项预案制订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1.3.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首要任务,最大限度的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3.2坚持预防为主。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

        1.3.3坚持统一领导。在市局的统一领导下,各县区和局属各单位建立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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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类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1.3.4实行分级负责。实行领导责任制,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强化预案管理,建立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1.4预案体系

        交通运输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4.1局总体应急预案。市交通运输局应急预案是交通系统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市交通运输局应对突发事件的规范性文件,由市交运输通局制定,并报备上级部门。

        1.4.2局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市交通运输局及其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而制定的涉及多个单位职责的应急预案,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相关科室制定,报备上级部门。

        1.4.3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应急预案。交通系统各单位应急预案是各单位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单位职责,为应对突发事件制定的预案,由交通系统下属各单位制定,报市交通运输局备案。

        各类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由制定单位及时修订;专项预案和各单位预案构成种类将根据情况变化而不断补充、完善。

        1.5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是指由自然灾害、交通运输生产事故、消防、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引发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路以及重要交通枢纽出现中断、阻塞、重大人员伤亡、人员疏散、重大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以及由于社会经济异常波动造成重要物资、旅客运输紧张需要交通运输部门提供应急运输保障的紧急事件。

        根据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和发生过程,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5.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洪水灾害,大风、大雪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等。

        1.5.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公路、水路等交通运输事故,消防、交通建设工程、公共场所及机关、事业单位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

        1.5.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1.5.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危及公共安全的刑事案件、民族宗教事件、恐怖袭击事件以及群体性事件等。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按照其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等级,作为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标准和分级处置的依据。

        1.5.5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1)因突发事件导致市境内国省干线公路交通毁坏、中断、阻塞或者大量车辆积压、人员滞留,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48小时以上的;

        (2)因突发事件导致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造成大量旅客滞留,恢复运行及人员疏散预计在48小时以上的;

        (3)桥梁、隧道发生火灾、爆炸等安全事件,导致重要设施设备功能丧失,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严重威胁桥梁、隧道结构安全的;

        (4)公路工程建设、道路运输(营运车辆)、道路运输站(场)、水路运输(营运船艇)发生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失踪),或者100人以上重伤的;

        (5)危险货物(含剧毒品)在公路运输中发生爆炸、泄漏,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道路环境严重污染、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或区域生态功能丧失,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

        (6)发生因重要物资缺乏、价格大幅波动严重影响大片区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群众正常生活,超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运力组织能力的;

        (7)其他需要提供交通运输应急保障的。

        1.5.6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件(Ⅱ级)

        (1)因突发事件导致市境内国省干线公路交通毁坏、中断、阻塞或者大量车辆积压、人员滞留,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24小时以上的;

        (2)因突发事件导致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造成大量旅客滞留,恢复运行及人员疏散预计在24小时以上的;

        (3)桥梁、隧道发生火灾、爆炸等安全事件,危及1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严重影响桥梁隧道正常运营的;

        (4)公路工程建设、道路运输(营运车辆)、道路运输站(场)、水路运输(营运船艇)发生一次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失踪),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

        (5)危险货物(含剧毒品)在公路运输中发生爆炸、泄漏,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造成道路环境污染、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或区域生态破坏,严重影响当地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

        (6)发生因重要物资缺乏、价格大幅波动严重影响省域内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的;

        (7)其他需要提供交通运输应急保障的。

        1.5.7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事件(Ⅲ级)

        (1)因突发事件导致国省干线公路、县乡公路交通毁坏、中断、阻塞或者大量车辆积压、人员滞留,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12小时以上的;

        (2)因突发事件导致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造成大量旅客滞留,恢复运行及人员疏散预计在12小时以上的;

        (3)公路工程建设、道路运输(营运车辆)、道路运输站(场)、水路运输(营运船艇)发生一次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失踪),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

        (4)危险货物(含剧毒品)在公路运输中发生爆炸、泄漏,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的,或造成道路环境污染、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或区域生态破坏,严重影响当地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

        (5)发生因重要物资缺乏、价格大幅波动严重影响市域内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的;

        (6)其他需要提供交通运输应急保障的。

        1.5.8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事件(Ⅳ级)

        (1)因突发事件导致国省干线公路、县乡公路交通毁坏、中断、阻塞或者大量车辆积压、人员滞留,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6小时以上的;

        (2)因突发事件导致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造成大量旅客滞留,恢复运行及人员疏散预计在6小时以上的;

        (3)公路工程建设、道路运输(营运车辆)、道路运输站(场)、水路运输(营运船艇)发生一次3人以下死亡(失踪),或者10人以下重伤的;

        (4)危险货物(含剧毒品)在公路运输中发生爆炸、泄漏,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中毒(重伤)的,或造成道路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影响当地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

        (5)发生因重要物资缺乏、价格大幅波动严重影响县域内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的;

        (6)其他需要提供交通运输应急保障的。

        1.6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以及需要市交通运输局提供交通运输保障的其它紧急事件。

        2  应急组织

        2.1应急领导小组及日常管理机构

        成立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贾意有

        副组长:黄恒林、赵立民、王和平、戴红兵、储春发

        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作为指挥机构负责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落实市指挥机构的应急指令,并将处置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向上级应急管理机构请示、报告。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处置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应急办作为市级交通运输应急日常管理机构,在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应急办设在市局办公室董旭任办公室主任,交通运输局内相关室人员及各应急工作组联络员为成员,局应急值班室设在局值班室。

        应急办的主要职责:

        (1)负责与市政府相关应急管理机构和各应急工作组的联络,做好信息上传与下达等日常工作;

        (2)贯彻落实应急领导小组对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指示精神和有关指令,负责传达至各应急工作组;

        (3)搜集、分析、核实和处理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向各应急工作组通报情况;

        (4)负责接受、处理应急协作部门预测预警信息,跟踪了解与交通运输系统相关的突发事件,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启动预警状态和应急行动的建议,并及时向各级应急工作组通报情况;

        (5)负责收集、汇总突发事件信息及应急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的相关信息,编写应急工作总结;

        (6)根据应急领导小组要求,统一向各应急工作组下发应急工作文件;

        (7)组织拟定、修订与交通运输系统相关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有关规章制度;

        (8)参与交通运输系统应急规划的编制;

        (9)根据各应急工作组的要求,进行应急指导或协调行动;

        (10)负责督导交通运输系统应急物资储备点建设与管理;

        (11)指导局值班室做好交通运输应急突发事件24小时值班工作;

        (12)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2应急工作组

        应急工作组在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时自动成立,由交通运输局相关科室及局属有关单位组建,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具体承担应急处置工作。具体分组及职责如下:

        (1)各县区交通运输应急处置组:由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组长,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县区交通运输局相关室人员担任员。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辖区内相关单位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监督检查辖区内各相关单位应急工作的落实情况;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指导、协调和处理;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相关信息和情况。

        (2)国省干线公路应急处置组:由市公路局局长担任组长,市公路局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市公路局相关人员为成员。在应急领导统小组统一领导下,市公路局负责做好国省干线公路的交通运输及隧道消防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指导、协调和处理;组织公路工程应急抢险工作及受损公路的修复和管理,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有关信息和情况。

        (3)道路运输应急处置组:由市运管处处长担任组长,市运管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运管处相关人员为成员,市交通运输局派员担任督导员。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市运管处监督检查道路运输行业有关单位企业的交通运输及消防突发事件应急工作落实情况,对有关应急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处理;组织应急运力,制定和落实道路运输应急方案,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有关信息和情况。

        (4)城市客运应急处置组:由市城客处处长担任组长,市城客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市城客处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市交通运输局派员担任督导员。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市城客处监督检查城市客运企业的交通运输及消防突发事件应急工作落实情况,对有关应急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处理;组织应急运力,制定和落实城市客运应急方案,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有关信息和情况。

         (5)水上交通运输应急处置组:由市航运处处长担任组长,市航运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市航运处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市交通运输局派员担任督导员。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全市水上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保障航道畅通,组织水上应急运力,制定和落实水上运输应急方案,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有关信息和情况。

        2.3现场工作组

        现场工作组是由应急办按照交通运输厅和市政府要求,或发布交通运输预警和处置决定时,或根据各县区交通运输部门请求,指定成立并派往事发地的临时机构。当现场工作组由市政府统一组建时,交通运输局派出局领导参加现场工作组;当现场工作组由市政府其他部门统一组建时,交通运输局派出相关科室或局属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现场工作组。现场工作组具体职责如下:

        (1)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参与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现场有关情况;

        (2)负责跨县区交通运输应急队伍的现场指挥和调度,并保障作业安全;

        (3)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自然灾害、交通运输生产事故、消防、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4)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  运行机制

        3.1预测与预警信息

        涉及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预警及相关信息包括:

        (1)公路损毁、中断、阻塞信息和重要客运枢纽旅客滞留信息、公路损毁、中断、阻塞的原因、发生时间、起止位置和桩号、预计恢复时间、已造成道路基础设施直接损失、已滞留和积压的车辆数量、已采取的应急管理措施、绕行路线等。重要客运枢纽车辆积压、旅客滞留的原因、发生时间、当前滞留人数和积压车辆数及其变化趋势、应急运力储备与使用情况、已采取的应急管理措施等。

        (2)重大恶性交通事故影响信息。重大恶性交通事故的原因、发生时间、发生地点、已造成道路中断、阻塞情况、已造成道路设施直接损失情况,预计处理恢复时间。

        (3)突发地质灾害监测、预测信息。突发地质灾害监测预测信息包括突发地质灾害预报的等级、发生时间、发生地点、预计持续时间、预计影响范围。预计紧急救援物资运输途公路线路和需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运力需求。

        (4)气象监测、预测、预警信息。各类气象灾害周期预警信息专报(包括主要气象灾害周期的天气类型、预计发生时间、预计持续时间、影响范围、预计强度等)和气象主管部门已发布的雨、雪灾、大雾、道路积雪(结、沙尘暴预警信息。

        (5)强地震(烈度5.0以上)监测信息。地震强度、震中位置、预计持续时间、已经和预计影响范围、预计紧急救援物资运输途公路线路和需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的运力需求。

        (6)洪水、堤防决口与库区垮坝信息。洪水的等级、发生流域、发生时间、洪峰高度和当前位置、泄洪区位置、已经和预计影响区域、预计受灾人口与直接经济损失数量、需疏散(转移)的人口数量、出发地、目的地、途路线、需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的运力需求。

        (7)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突发疾病的名称、发现事件时间、地点、传播渠道、当前食品安全死亡和感染人数、预计受影响人数、需隔离、疏散(转移)的人口数量、该疾病对交通运输的特殊处理要求。

        (8)环境污染事件影响信息。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运输泄漏事件的危险品类型、泄漏原因、扩散形势、发生时间、发生地点、所在路段名称和位置、影响范围、影响人口数量和经济损失、预计清理恢复时间,应急救援车辆途公路路线,需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的运力需求。

        (9)因市场商品短缺及物价大幅波动引发的紧急物资运输信息。运输物资的种类、数量、来源地目的地、途经路线、运载条件要求、运输时间要求等。

        (10)重大火灾事故信息。起火时间、地点、单位伤亡人数、预计受影响人数,伤员对交通运输的特殊处理要求。

        (11)其他。其他需要交通运输部门提供应急保障的紧急事件信息。

        3.2预警启动程序

        市交通运输局按如下程序启动预警:

        (1)由应急办提出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启动建议;

        (2)应急领导小组在2小时内决定是否启动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预警,如同意启动,组长正式签发预警启动文件,并向市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厅报告,市交通运输应急领导小组各应急工作组进入待命状态;

        (3)预警启动文件签发后1小时内,由应急办负责向相关单位下发,并电话确认接收;

        (4)根据情况需要,由应急领导小组决定此次预警是否需面向社会发布,如需要,在6小时内联系此次预警相关应急协作部门联合签发;

        预警启动程序由各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局属各单位在预警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如发现事态扩大,超过本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单位处置能力,应及时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

        3.3、应急响应

        基本响应程序

        (1)基本应急

        发生和即将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得到核实后,在尚未确定突发事件级别,实施分别响应之前,相关单位、部门立即派人员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先期处置可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采取如下应对措施:

        ①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②紧急启动人员、车辆、工程机械设备等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③配合公安交警等部门划定警戒区域,采取中断交通等临时管制措施;

        ④实时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

        ⑤向社会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

        ⑥超越所属管辖范围时,突发事件涉及单位和部门要互相及时通报;

        ⑦其他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

        在采取先期处置措施的同时,相关单位要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进行初步评估,及时向局应急办报告,进入分级相应程序。

        (2)扩大应急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局应急领导小组应指派专人赶赴现场,调查事件情况,协调、指导抢险救灾工作。局应急领导小组应当及时掌握突发事件的变化情况,对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的,必须及时报告上一级应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请求上级应急机构调集专业救援力量和抢险救援物资增援。上一级应急预案启动后,相关的下级预案随之启动增援。

        (3)应急指挥与协调

        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提出现场应急行动的原则要求;

        ②发布启动局相关应急预案的指令;

        ③协调各单位应急力量,实施应急处置行动,指派有关专家和人员参与、指挥现场应急处置指挥工作;

        ④局应急办向上一级应急机构报告情况并同时向其他相关领域应急机构通报情况;

        ⑤协调事发地公路、水路等交通管制;

        ⑥协调事发地有关人员的疏散和转移以及伤员的急救;

        ⑦协调应急救援通信、物资征调及其运输等保障工作;

        ⑧必要时请示上一级应急机构启动上一级相关应急预案;

        ⑨协调事件善后处理工作等。

        各类别应急工作小组受局应急领导小组指派,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单位、部门开展处置工作,主要包括:

        ①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

        ②制定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件;

        ③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提供应急保障;

        ④安排做好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和稳定工作;

        ⑤及时向局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应急工作进展情况;

        ⑥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情。

        (4)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导致事故发生的隐患消除后,经启动应急预案的局应急领导小组或者上一级应急机构确认后批准宣布应急处置结束。

        (5)善后处置

        突发事件后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协助或组织协助善后处置工作。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灾后重建或恢复交通,清理与处理等事项。通过善后处置尽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确保交通畅通和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

        3.4预警终止程序

        交通运输局采取如下预警终止程序:

        (1)应急办根据预警监测追踪信息,确认预警涉及的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已不满足启动标准,需降级转化或撤销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提出预警状态终止建议;

        (2)应急领导小组在同意终止后,正式签发预警终止文件,明确提出预警后续处理意见。

        (3)如预警直接撤销,应急办负责在12小时内向预警启动文件中所列部门和单位发送预警终止文件;

        4  应急保障

        4.1应急队伍

        各应急保障单位要时刻储备应急救援队伍,并适时进行演练,在发生突发性事件时能及时拉出来,顶得上,靠得住。

        4.1.1应急原则

        市交通运输局按照“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分类建设、分级负责,统一指挥、协调运转”的原则建立全市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队伍。

        4.1.2交通运输应急运输保障队伍

        市、县(区)级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机构和局属各单位负责各自应急保障队伍的组建和日常管理。

        4.1.3运输装备及技术状况

        应急运输保障车辆的技术等级要求达到二级以上技术标准,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或行驶里程不超过15万公里。建立应急运输车辆技术档案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车辆技术状况。

        4.1.4应急运输人员

        按照相关标准确定从事应急运输人员,包括现场管理人员、驾驶员、押运员和装卸员。应急运输人员身体健康、政治素质高、熟悉有关政策法规,资质符合相关要求。

        4.2物资设备保障

        4.2.1应急物资设备种类

        应急物资包括公路抢通物资和救援物资两类。公路抢通物资由市公路局准备主要包括沥青、碎石、砂石、水泥、钢板、木材、编织袋、融雪剂、防滑料吸油材料等;救援物资由各县区交通局准备包括方便食品、水、防护服、医疗、照明、帐篷、燃料、安全标志、车辆防护器材及常用维修工具、应急救援车辆等。同时各县区交通局应采取社会租赁方式储备一定量的机械,如挖掘机、装载机、起重机、板车等。

        4.2.2应急物资管理制度

        各有关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应急物资管理规章制度,制定采购、储存、更新、调拨、回收各个工作环节的程序和规范。

        5  监督管理

        5.1预案演练

        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区域和业务工作实际,制订应急演练计划,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预案演练。

        5.2宣传与培训

        应急办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写365bet世界杯欢迎您_365bet娱乐登录_365batapp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培训资料,提高宣传与培训效果,并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多种渠道,加强交通运输应急保障的宣传工作。

        各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将应急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并作为年度考核指标,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工作。原则上,应急保障相关人员每两年应至少接受一次相关知识的培训,并依据培训记录和考试成绩实施应急人员的动态管理,提高交通运输应急保障人员的素质和专业技能。

        5.3应急能力建设评估

        各级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机构应定期开展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能力评估工作,建立规范化的评估机制,综合路网规模、组织体系、重大危险源分布、通信保障、应急队伍数量、规模、分布等因素,制定客观、科学的评价指标,提出评估方法和程序。

        5.4责任与奖惩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和责任追究制。

        对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及时地给予宣传、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信息或者应急管理工作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  附  则

        6.1本预案由365bet世界杯欢迎您_365bet娱乐登录_365batapp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6.2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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